約莫從 2 月開始就一直看到韓國要提高公播費這類的新聞,這兩天又傳出 MelOn、Bugs、Genie 等韓國本土數位音樂業者,可能會因為政府預計推動「音樂傳輸使用費」標準修正案而不得不漲價的消息。
這件事情其實是起因於「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」、「共同音樂著作人協會」、「韓國音樂演出者聯會」、「韓國唱片產業協會」四大信託團體向政府機關文化體育觀光部提出的「著作權使用費徵收修正案」,當然要再往前追溯的話,應該跟去年傳出幾大音樂服務拖欠數年的音樂版權費用、收益分配爭議有關。另外還有一個影響因素可能是韓國著作權協會今年編列的預算中,「著作權徵收」這一項的目標預算是 2,033 億韓元,相較 2017 年增加 15% ,這筆錢當然不可能憑空變出來囉。
事實上在 2015 年時,這幾個團體就已經提過一次修正案,當時提出的內容是無論下載還是串流,著作權的所得應該從收益的 60% 提高到 70%,但考慮到數位音樂業者的壓力,所以最後只調升了下載的收益分配,串流仍然維持原有的 60%。不過在如今這個有串流吃到飽,就很少會有人想要買單曲下載的市場,會使用下載的人已經不多,最大宗的使用者,很可能是為了達成官方後援會要求必須「下載」音源才能申請參加音樂節目錄影的韓團歌迷。如今在韓國,線上串流音樂的使用率高達 80% ~ 90% ,所以今年提出的修正案當中,便要求串流的收益分配要從原本的 60% 提高到 73% ,同時也要求數位音樂服務業者將提供給消費者的折扣從50% 降低到 25%。綜合來看,著作權團體的收益會從原有的 60% 提高到 73% ,這 73% 的將會分成作詞與作曲人12%,歌手與演奏者7%、製作方 54%。
業者表示這樣月租費用將會漲 3 ~ 4 倍,因為現在他們一年還要花 2 千億韓元的宣傳費用來行銷這些內容,如果要提高著作權費,他們很難自行吸收這些成本。也就是說現行 9 千韓元(約250 台幣)下載 30 首歌的方案,可能會漲到 1 萬 6 千韓元(約 445 元台幣),大約 1 萬韓元(約 278 台幣)左右的串流月費,則會調至最高 3 萬 4 千韓元(約 945 台幣)。
但這個修正案如果通過了將只適用韓國國內的業者,外來的 Apple Music、Google Music 都不會受到影響,Apple Music 去年主張他們提供的服務只是「雲端服務的附加價值」,韓國文體部也認同這樣的說法,等於是這些外來的服務享有治外法權,本土業者認為這樣只是把使用者推到國外業者那去。
目前除了市佔率最大的 MelOn (約 50%)獲利之外,包括市佔率第二的 Genie ,以及 NHN 集團旗下的 Bugs 等其他數位音樂服務的盈利都在下降,甚至是虧損。2017 年 MelOn 的營利提高 1027 億韓元,但 Genie 的營利減少 24 億韓元,收益只有 2016 年的一半,Bugs 則虧了 59 億韓元。當然這很可能跟 MelOn 的原本的母公司本身就是多角化經營娛樂產業的集團,除了有數位音樂服務之外,還經營唱片公司、經紀公司有關。此外 MelOn 在 2016 年被早先和韓國第二大搜尋引擎 DAUM 合併的 Kakao 集團收購,Kakao 集團正是韓國最大通訊軟體 Kakaotalk 的開發商,市佔率最高的數位音樂服務,加上市佔率最高且積極開發各種附加服務(包括銀行服務在內)的通訊軟體,其行銷的管道與加乘效果,即便是有通訊商 KT Olleh 撐腰的 Genie 也望塵莫及。
業者也表示目前韓國國內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仍不強(雖然有 80% ~ 90% 的人使用串流,但從這個一般大眾對這個漲價新聞的反應看起來,使用正版串流服務的基礎,似乎是建立在串流服務很便宜這件事上),貿然調漲著作權費,只會讓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點點使用者付費觀念毀於一旦。
確實以韓國人的所得來看,一個月串流聽到飽只要 1 萬韓元真的是非常便宜(1 萬韓元吃一餐喝個咖啡就沒了),感覺上業者一開始為了用低價吸引消費者給了太低的折扣,現在調不回來讓折扣價變成常態,最後反而害到自己。
不過有趣的是,假設一開始 A 業者就把價格訂到無法容許有折扣空間的最低價,那當其他業者都在折扣的時候,A 業者反而會被消費者認為都不願意給折扣、不夠體恤老用戶等等。從這個層面來看,除了業者的促銷策略應該要有所修正之外,消費者的想法似乎也應該要改變。所以與其只調漲著作權費,不如也同時教育使用者音樂(其他著作權物亦然)不該是這麼廉價的東西或許是更好的作法。
今年年初也傳出韓國最大電信商 SK Telecom 與 SM 娛樂、BigHit 娛樂以及 JYP 娛樂將攜手打造全新數位音樂服務,這個音樂服務預計在今年內推出。除了提供數位音樂服務以及開發更新、更符合閱聽人需求的附加內容外,最重要的一點在於把錢回饋給音樂娛樂產業,提供更多表演平台,也提供更多機會給優秀新人,這樣的想法事實上也和提出此次修正案的四大信託團體不謀而合。觀察消費者的反應,多半也對音樂服務業者抱持著「月租漲再多也還是不會回饋給創作人」的態度,目前看來除了 MelOn 以外,其他業者幾乎可以說是在版權費、品牌形象及營收上三輸的狀態。在調整行銷策略並抓緊機會教育消費者之餘,該如何證明真的會將這些收來的月租費回饋給創作人及音樂產業,也是業者的課題之一。